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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安镇其实离水牛城并不远,如今交通便利,驾车大致四五小时便可抵达。所以桐安镇和水牛城一样,是在地图的下方,只是它比水牛城更靠近下面一些,更偏向左边一些。桐安镇离海很近,记得小时候骑着自行车,一个小时便可以到海边。桐安镇很小,只有两条主要街道,交叉呈现T字形,骑单车不到半小时就可以逛完。桐安镇的尽头有一条河,因为位于桐安镇的东边,所以桐安镇的人们叫它东河。河对岸便是香茗镇,小时候我时常想,香茗镇的人们会不会因为东河是在他们的西边,所以便叫它作西河呢。不过后来才发现,香茗镇的人其实也管东河叫东河,其间道理我至今也不明白。
我在桐安镇生活有近十八年的时间,从幼年时候开始,每一片记忆都沾染着它的某一条街道、某一个巷子的尘土。
年幼时候的记忆多半停留热闹喜庆的节日里,因而冬天的记忆占去了多半。只是桐安镇的冬天是向来不冷的,到了高中时候,我穿着两件长袖也便可以度过一个冬天——当然,手指会是冰凉冰凉的,但也不至于需要忍受。
记忆之中桐安镇的春节是从腊月二十八开始热闹的。依照镇里的习俗,那天要祭拜天神,其实从腊月二十四扫尘之后,家中的主妇们也都已经开始忙碌着准备天神的祭品了。到了腊月二十八,各家各户则在家中可见天的地方摆开桌子,各式各样的祭品则堆满桌面。这个时候,在吝啬的人家都要摆出大场面来,仿佛这样才对得起自己一年的劳碌。更何况,总是会有邻里来串门,当然不能小气丢了脸面。肥硕的家禽、大袋米粮、上好的酒一样也不能少,鱼更是大的家中最大的盘子都只能勉强放下。这般祭拜到次日凌晨,各家便在门口燃放鞭炮,街头巷尾顿时便为烟雾笼罩,映着满地红色炮纸,因而只显得十分喜庆。
往往腊月二十八这天,最叫我开心的,不是那些丰盛的吃食,而是可以同父亲要上数块零钱去买来各种便宜的烟花爆竹。桐安镇的集市上正是最热闹的时候,窄窄一条街,摆满了卖年货和鞭炮的小摊,干果、糖果似小山丘一般此起彼伏地摆放着。一路走去,不晓得要被人挤多少回,稍不小心就更会被踩到脚。这时候往往就会跑去摊子摆的最大、烟花和爆竹最多的地方,各样品种都要想要拿上一些,最终自然把手中难得有的一点钱都花光。
在那时候,新衣裳、鞭炮、学校放假还有压岁钱,就可以让春节变得生趣盎然,心中无限雀跃和欢喜。如今已经不太记得到底是从哪一年开始,春节才变得了无生趣。2001年当我再度回到桐安镇过春节的时候,春天夜晚的大雾在鞭炮的硝烟中弥漫着,只叫人觉得心中无限感伤。那时候我站在家门口,看见昏黄路灯映照着空荡荡的模糊街道,心里面只觉得怅惘,不知道时间会带领我去向何处。
成年之后的春节是新愁旧恨的归属。
但是,直到现在还是喜欢看烟花的。
桐安镇每一年的元宵节,在东河河畔都会有烟火大会。因而元宵节的晚上,桐安镇的人们多半都早早洗完澡,一想起自己是要遇见整个桐安镇的人们,也都不约而同穿上了春节时候的新衣裳。习惯很迟吃晚饭的人家,这一天也会提早吃完晚饭。通常在七点左右,桐安镇的人们便争相涌向东河。在这个时候,我总是觉得仿佛整个桐安镇能够走动的人们都出现了,河岸早已经人头攒动。
向来安静的东河从未这般热闹过。卖瓜子饮料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人们各自选好地点站稳之后,便一副天打雷劈纹丝不动的模样。也有在人群中辨认亲友,互相打招呼,却就只能遥遥相唤了。人群嘈杂无比,说话的声音很快便被淹没。待到第一枚烟花升上夜空爆破时,人群才开始逐渐安静下来。人人仰头,屏着呼吸等待下一枚烟花。偶尔也有人轻声评论,这一朵烟花不好看,太小,那一朵简直太好看了。旁的人则会轻轻附和。
年幼的我时常骑在长辈的脖子上偷看别人的脸。无数切切的目光无不集中于夜空中,仿佛一场神秘的仪式,观看与等待的都是虚无。火光照亮天空的瞬间,无限期待的神情,在被光亮点燃的一刻,瞳孔仿若一粒粒散发光芒的石头,有了满足。
烟火大概燃放只有半个小时左右,其好看程度与政府向有钱人家募集到的款项数额成正比。最后一朵烟花放完之后,人群通常仍旧要仰头等待上许久,直到确认不会再有后续,人潮才重新开始沸腾,涌散。印象中,也有那么一两次,人群已经开始退去,天空突又蹿上一朵烟花,本是拖沓散去的人群于是又迅速汇集而来,但往往,却再也没有下一枚——那不过是方才迟了一些放出来的最后一枚烟花罢了。
元宵的烟火大会过后,桐安镇的人也彻底从春节的喜庆气息中脱离出来,重新回归到繁琐的日常生活之中。东河也因此重新寂寥了起来。
东河的水很绿,两旁的河堤高出水面约有四五米,斜斜向水面低下,到了坡地,又有小块平地可以站立。早年整个桐安镇和香茗镇的人们都是要来东河畔洗衣的,后来有了自来水,来的人少了,只有居住在河畔的人却仍是会在夏天的夜里,拎着一桶桶的衣服来洗。
有一段时间,夏天在东河游泳的人非常热闹。这却是我听闻来的,因为在我稍稍年长开始记事时,人们已经开始在东河河底抽沙,河水变深,游泳的人便也渐渐少了。现在的东河,只是偶尔会有小小的渔筏漂过,还有贪婪地抽沙的机器立于水面某处。倒是每天夏天,东河总是要拿去几个不谙水深偏去游水的顽皮少年的性命。也因此,靠近东河的人更是稀少了。
我对东河的眷恋,是从十五六岁开始的。高中时代有许多个午后,会和相好的女孩子逃掉最后一节自习课,骑了单车到河堤,拣一处晒不到太阳的地方,看日头在身后落下,拉起长长的影子。彼此说一些话话,倒也比安生坐在教室里不知道开心多少。在高中毕业即将离开桐安镇的那个夏天,有许多个夜晚,只是坐在河堤,在晚风中吐出烟来,都和夜色一般是凉的。河对岸的昏黄路灯倒映在水面,仿佛离离的火光,至今都不会忘却。
桐安镇最东处,即将到达城门东河的那段路两旁,有一片久远的欧式建筑,大概是三四十年代的混杂着旧上海的不纯粹,白色的墙面如今已经发黄发黑,木头的圆拱窗也大多摇摇欲坠。许多房屋如今已经无人居住,虽说多年前也曾是全镇最热闹和繁华的地段。只是时间好似流水一般,从东流淌到了西处。待到河水干涸,便只余下荒芜野草,再无人念及。
在小时候,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新华书店便是在此处。书店有古老的铁吊扇,在夏天蹒跚缓慢地转着,发出呼呼的声响。大堂总是阴沉沉的,即使在盛夏,也带有凉凉的霉味。书是不多的,人也很少。每一回去,总觉得店中只有自己一个人,连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躲在何处偷懒。
桐安镇的人们不喜看书,但是却喜好书法与国画。
桐安镇有过不少在当地相当有名气的画家,其中画技到底如何,我至今也不明白,只晓得不少达官贵人会通过各种关系,向这些画家求画。不论是挂于自家厅室,或是赠予他人,都觉得是相当贵雅的事。因而桐安镇的小孩子,有许多自小习画习字,多半也是长辈逼迫。
我在十岁左右的时候,也曾被送去画班习画。画班往往是稍有名气的几位画师自行举办的,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子则十几二十人为一班,一起临摹老师的画。画的通常是花卉、山间小屋、雀鸟。在我的印象中,画的最为多的还是莲花。记得那时候我画的每一朵莲花,均是端于水面,姿态正值,大抵是那时候年岁尚小,不懂得自然的美感。
后来我没有耐心,不愿意再画莲花,则之后曾有了被关在家中习字的整整一个暑假。母亲每日去上班前,就放话说回来要看到几张字。偷懒的办法其实也有很多,找大字体临摹,或者偷偷拿前一天的来替代,也通常都可以蒙混而去。只是这样一来,就很快没有了事情可以做,出不去门,便只好自己同自己戏耍。即使是这样,也宁愿不习字的,这直接导致了日后,我的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惨不忍睹的模样,直到稍稍长大之后才有所改观。
在2000年之前,我从未留恋过桐安镇,从未留恋过它蓝白的天空和夏天夜晚坚硬的星光,也从未在意夏天台风夜晚落在窗台的雨水,甚至好似从未流淌过的东河。
在那时我还太年轻,以为自己心里面装得下太多广阔天地,胸怀壮志地迷恋远方。后来一路跌跌撞撞,去过陌生的城市,见过陌生的人。在孤立无援的时刻里,才深深怀念起桐安镇我所熟悉的每一条街道,每一家小卖铺中坐立的人,每一个夏天傍晚带着雨水气息的风。而在那时,所谓故乡,已只有在彻底离开之后才得以成立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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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翻到去年我采访叶朵佚留下的笔记时,桐安镇三个字如同跳入眼中的火星,叫我灼痛得跳起身来。一瞬间所有的记忆自深至快要被遗弃的暗处腾升出刺眼亮光。
南方冬天的小镇。平房教室外的生锈铁皮停车棚。十字路口的大榕树。
我全部都知道。
还有。还有杨双锦。
杨双锦找到我是在2008年的潮湿的春天。
那是在我在成年离开桐安镇之后唯一一次同她见面。仔细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杨双锦的相貌倒是同我相当神似,略微扁平缺乏立体感的侧脸更是如出一辙,丝毫不好看。但她稍比我高出一些,身材十分干瘦,是明显更为炽烈的相貌。对,那时她的眼神有一种燃尽之后的余温,如果直视太久会叫人觉得心中恼热。
以生理学的角度而言,杨双锦同我有微薄的血缘关系,她是我父亲的堂兄的女儿。然而我同她的交情则真是比我们的血缘关系更加微薄。偶尔有过几次碰面,大概也是十分年幼时候。后来虽说念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与高中,却也从未有任何交集。何况她在高中时候便离家出走,她的父母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视她为家丑,在那之后家中长辈不约而同全然遗忘了她的存在。
其实杨双锦并不是一直是这样,甚至事实上她是小时候长辈们用以教训我的榜样。她年纪大出我三岁有余,在她离家出走之前,她学业向来优异得令人发指。在我初上小学时候,每每做不完作业,母亲定要以锦姐姐的光荣事迹与优秀学习成绩教导我,这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这个面貌模糊的锦姐姐怀有相当的怨念。直到我上初中,这种情形依然未有改变。
只是不知对母亲来说是幸或不幸,总之我是极少嫉妒的人,这种攀比的榜样无法给我带来任何动力。那时候我全然不晓得她的处境如何,却免不了心中总是暗示自己:杨双锦是个除了读书考试什么都不会的傻女。毕竟在这样的心理平衡下,我才能够顶住母亲的刺激,镇定自若地生活下去。否则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嫩孩子,不晓得要被嫉妒压抑成何种奇异形状。
我上初中时候,杨双锦刚上桐安中学的高中部。她离家出走是在我上初二的时候,那应该是1996年的夏天。详细情形我并不清楚,只听闻她偷走了家中一笔钱,留了一张纸条然后不知去向。那时候桐安中学各种小道消息沸沸扬扬,说她同人私奔的有,说她被人拐骗的有,说她吸毒上瘾投奔黑道的有,各种版本的谣言四处传播。毕竟桐安中学是桐安镇最大的学校,传播速率也是不容小觑,因而杨双锦在桐安镇也轰动了许久,虽说人们说不起具体名字,却可说得是“在电力公司的杨某的女儿和人私奔了/被人拐走了/吸毒上瘾了”。这也是为何,杨双锦的父母对她恨之入骨。
说起来,当时得知杨双锦离家出走时,我的心中反倒是松了一口气。心想,她到底也不是一个有始有终的榜样呢。至少在那段时间内,母亲是暂时找不到其它榜样来刺激我莫须有的学习动力了。
而杨双锦,也终究是个有缺陷的人,也会私奔、吸毒、投奔黑道、被人拐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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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在A小姐住处喝完酒的夜晚,我做了一个梦。
梦中有轰隆隆的海潮声,我低头见到自己赤裸双脚踩在海沙中。夜色太过昏沉,雨水是夏末的冰凉,嗖嗖地扑到睫毛上。我抬起头见到锦,她远远背对着我立着,身躯被混沌的黑暗围裹。
那一刻她像一棵枯萎的荒草,身躯在天地间裸露黏稠的孤独。
我一度逼近了真相,在飘摇不定的梦境中,它带着苍白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支离破碎,千疮百孔,漏洞百出。这些词相比之下,竟都太过寡淡。炽烈的炼火与刺骨的冰寒,轻易可以将心脏揉成碎末。
在梦中的那个瞬间,我觉得自己的魂魄几近化为灰烬。
可是醒来之后,我全数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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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
与记忆捉迷藏是痛苦的事。就好比明明知晓丢失了的钥匙是在身上的某一个口袋里,可是由于口袋实在太多,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便无论如何也开不了门,只有站在门口将全身的口袋乱掏一阵。
2009年2月末的下午,当我坐在公车上时,我就是找不到钥匙的可怜人。我全然想不起我是在何处、在何时遇见了这个叫锦的女人。为何我的记忆中有着与她长谈过的痕迹,而我却想不起分毫。而更无法解释的是,一个如此长谈过的人,为何在我之前与之后的生活中,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无留下。一切好似昨天夜里在醉醺醺的情形下A小姐说起叶朵佚,而我也是这般力不从心。
我掏出手机来打电话给周海。
你知不知道我有无认识一个叫什么锦的女人?
你认识的人,我怎么知道。我不记得。
一点印象也没有?我今天想起这个人来,特别焦躁。
很重要?
我不知道。
一点印象也没有。
回头想起来和我说。
好。
于是我又打电话给郭大路。
其实郭大路本来不叫郭大路,我本来打算叫他作W君。
当我同别人讲述一些事情的时候,除了你和我之外,一旦牵涉到第三者,我总是喜爱以各种各样的代号替代。这样的讲述可以令事情更加纯粹,可以排除你有窥私欲而我有暴露狂的嫌疑,同时也使得事情不显得那么真实。不真实可以让我有安全感。
一个以文字为职业和娱乐伎俩的人,最缺乏的往往却是对文字本身的信任。
因而在我的讲述中的郭大路,其实在现实中既不是叫郭大路也不是叫W君,就好比A小姐肯定不是叫A小姐。郭大路这个名字来源于最后一次同郭大路见面的时候,我同他说:我打算写点东西,可能会说到你,你想要叫什么名字呢?
他说:你原本打算将我叫什么呢?
我说:我原本打算叫你作W君,哈哈哈。
他呃了一声,想也不想说:叫郭大路吧。
于是郭大路就叫郭大路了。
且不管郭大路到底叫什么,他终究是我大学时代最要好的兄弟。当我在山羊大学中度过最后生猛的几年时,他显然目睹了一个女青年的走向毁灭的温润之路的全数过程。
从我的小学时代开始,我想我一直是不知道如何同女性相处的人。作为一个温柔敏感,却也容易心肠狭隘的生物的同类——至少好吧,在她们看来我在生理构造上是同类——我对女性总是抱有小心翼翼不轻易试探的姿态。这也直接导致等到我大学毕业遇见A小姐之前,我一直觉得我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该是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说话。更为遗憾的是,在我遇见A小姐的时候,我已经不再相信说话这回事了。也正因此,我在大学四年间,以至到日后很长一段时间,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只是郭大路。在山羊城念大学的那一段时间里,我时常同他说许多无关紧要或者事关重大的话,好处在于,他总是至少能够装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坏处在于,这样的时间久了,我总是对他抱有疑心——他真的知道我在说什么吗?毕竟我们是如此不一样的生物,在生理构造上。科学的哲学理论告诉我们,构造决定心理。可毕竟,在那几年里,我实在没有更好的说话对象。好吧,这或许该要等以后再来详细说起。
那么至少在这一刻,我想他或许能够记得,在过去几年里,是否在我生活中出现过一个叫锦的被我遗忘的女人。
电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被接起。
你好啊。我说。
你好啊。他显然在上班时间躲在吸烟处偷偷吸烟,声音有相当阳痿的味道,叫人恨不得上去踢一把。
你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锦的女人,我认识的。
锦?什么锦?
我不知道什么锦,一个女的,估计还和叶朵佚有点关系。
叶朵佚又是谁?
一个雕塑家,已经跳海死了。
呃。他迟疑了好一会儿,大概是在认真的回忆。
我想郭大路对于别人的每一件事都十分认真,小到随口约好的饭局都一丝不苟,他太当真,这不是好事情。
有没有记得什么?我问。
锦……你好像和我说起这个人……我想想,肯定不是在学校的时候,是毕业以后的事情。具体我不记得了。
靠,你怎么就不记得了。我只是习惯性脱口而出。
他扭扭捏捏委屈地说:你和我说过那么多事情,我哪能全都记得清楚啊大姐。
好吧,再见。
再见。
直到那天晚上吃过晚饭的时候,我还一直被锦是谁这个问题困扰着。所以吃过晚饭,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这几年的日记看当时是否有留下什么线索。我觉得自己好似陷入当初自己写过的一个意识流小说的骗局之中,苦苦寻找到底谁杀死了知更鸟,而事实上,我根本也如那个小说的主角一般,根本不晓得到底什么知更鸟被谋杀了。
说起来,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即使不能和伍尔夫一样牛逼,至少也要像纳博科夫那般刻薄又煽情,这就是我当年的想法。当然,我指的是,在我十三岁到十九岁的这么一段时间。(在我十三岁之前,我还一直沉浸在自己的画家梦当中,我可是相当的做梦的好手。)在我十七岁,也就是整整十年前的夏天,我全然沉浸于无师自通的意识流写作中。那时候的我,大概十分满足于见到他人花季雨季着,而我却已经早一步走向了卡夫卡。那年夏天我写过许多荒唐的故事,譬如在茫茫无际的雪地中寻找出口的女人,譬如不断自杀却始终无法遂愿的男人,当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为谁杀死了知更鸟这种傻逼问题纠结的人。
直到今天我依然能够记得那年夏天有那么一个时间,我关在自己的房间中,连续三天三夜不睡觉,写了三四万字。那几天的月光很好,我关在小房中时,洁白的亮光就扑倒在我赤裸年轻的脚背上。白天的时候我去参加补课,骑着单车穿过小镇的时候,觉得好似梦游一般,可心里面是满足快乐的。
在那之后,我好像已经很少有那样昏沉沉的坚实的时日。
后来的我已经不信任文字。
不信任。这是致命的选择。
生活叫我们都变得多疑,仿佛沉默阴郁的食草动物,躲避在散发野性气息的荒草中,随时准备纵身撕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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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相识不久之后,每天早上锦就会在朵佚家的路口等她。
那个十字路口有一棵年岁久远的榕树,深棕色的粗壮树干即使再有一个朵佚和一个锦都没法环抱住,站在树下抬头,只看得见荣盛错杂的树枝树叶,即使是冬天也是如此。长长的树须从各个枝条上垂下,有一些只要锦努力跳起来,便几乎可以触碰到。榕树上栖息着许多鸟,黄昏的时候它们纷纷归巢,总是热热闹闹发出叽叽喳喳密集的鸣叫。
榕树就种在半米多高的水泥花台里,等待朵佚的时候,锦总是跳上那个花台,绕着榕树一圈一圈地走。一般在第十六圈之前,朵佚便会出现。锦于是又笑嘻嘻地迅速蹿下花台,拉起朵佚的手走。
如果是在早上,榕树下一溜摆开了卖早点的小摊子。桌子是大大的木板摆开的,上面订上的塑料桌布通常也都油腻,几把小凳子供客人坐下,有热腾腾的稀饭和简单可口的小菜,价钱十分便宜。朵佚喜欢吃稀饭,每一次一定要同锦在榕树下的小摊吃完早餐才愿意去上学,锦也会顺由着她。有时因为吃早饭耽误时间,上学便要迟到,两个小孩子倒也从来都不会在意。
1991年南方小镇的冬天不甚寒冷,但朵佚还是一直穿着一件厚厚的灰色的毛绒外套。是恰到好处的色调,柔软阴鹜。锦觉得朵佚在那个冬天像一只悄无声息的流浪猫一样让人爱怜,时常忍不住揉揉朵佚的头发。
朵佚的父母离婚是在1992年春末,南方小城潮湿的春天末尾的周日。
彼时朵佚的雕刻工夫相比年幼时候已经精湛许多,用一把美工刀与木头便能够雕刻许多惟妙惟肖的动物。因而那个早晨朵佚早早醒来,本是盘坐在里间自己的床上尝试将一块废弃的小木头刻成两个小人儿的模样送给锦做生日礼物,当外间又一次响起双亲的争执声时,她亦全无在意。
他们又一次摔尽了所有的碗罐,扑在地上厮打起来。待到朵佚被母亲的尖叫惊醒过来跑出去时,只见母亲正举着厨房用的尖刀,歇斯底里地靠在墙上,对父亲说,你再这样我就杀了你。母亲的鼻子淌出血液落在嘴唇上,头发凌乱,神情亦十分扭曲。父亲在两米之外的地方,坐在地上,脸上被母亲抓出一块一块的痕迹,有几道亦不断在淌血。他仰头看着朵佚的母亲,一句话没有说。
你们为什么不离婚。
你们为什么不离婚。这是朵佚当时唯一说出的话。
母亲手中的刀无端端滑落到地上,父亲起身擦擦身上的尘土,开始收拾房间。
朵佚回房中拿了美工刀和木头,转身出门。
此后朵佚的父母在迅速离婚,朵佚的母亲回了娘家,朵佚不愿随她一同回去,便住进学校。
这是1992年的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