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自六月以后,久未随手写一些字,生活仿若回归其本身,繁琐而仓促地被吞没。

     

    2

     

    六月的南方小城有过一场绵密的雨水,连绵地下了许多天。

    向日葵不知为何,在那场雨后不久,花蕾开至一半便开始枯萎。

     

    下旬,Y在后山的篮球场拾来一头初生的小猫,叫阿布。初见到它的夜晚,它蜷着小小的身子埋头睡着,模样十分招人怜爱。养在住处,恰是05级回来取毕业证的时间,被许多来来往往的人宠溺着,因而也就不怕生了。十分好动,喜欢扑咬人的脚。自得其乐,却很沉默。

    每次给它洗完澡,它都蜷着毛茸茸的身躯,发着抖将头埋在我的手心。

    离开学校以后,有好几次梦见它。

     

    3

     

    六月喝过一场酒,模糊了时间。

    在已经开始混乱的饭局上,Y埋在我的肩膀上哭。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别人确切经历了什么。那一刻是如此,往后亦是。

    即使我们说起。

     

    4

     

    有一段时间,暗无天日地看电影。

    寻不到好看的恐怖片。却在1408里迷上John Cusack。长得并无多少好看的老男人。找了他的许多电影来看。总是有一些自言自语的角色。

    High Fidelity07年初读的小说。那时候带着那本草绿色封皮的书在教室最后晒着太阳读完,其间具体的字句却是已经不记得了。电影亦有乐趣。

    一口气看完的电影还有Cube。在某种意义上全然是血腥版的卡夫卡。后续的Hypercube却不过是炫技之作。Cube Zero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然而最为喜欢的还是Donnie Darko

    科幻片。看的是导演剪辑版。Jake Gyllenhaal对于我比在Brokeback Mountain里有张力。影片接近尾声时候,他终于下决心死,用略略沙哑的声音说Go home to tell your parents that everything will be all right,神情令人动容。

     

    它印证我心中的好故事,魔幻,感伤,和一切彷徨与选择。

    80年代末的美国南方小镇,少年青涩的恋爱,年轻时候的无助与畏惧,略微的压抑。

    可是“Every living creature on this earth dies alone”。

    世间一切生物都将孤独地死去。

    在电影末,熟悉的Mad World响起的时候,眼泪落下来。

     

    5

     

    七月初在福州。和Ki见了面。

    炎热的午后,穿了短裤和大的T,还有白色回力田径鞋,在路口点了烟等她。

    是因为07年五月看便利商店时候认识的姑娘,彼时却没有打过照面。两年之后她也已经没有我印象之中那么凌厉桀骜,坐在我面前,自在地说许多话。

    一起吸了许多中南海,走了许多路。也在深夜马路边听她弹吉他。

     

    6

     

    落落偶尔会打来电话,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她总是在我接起电话的时候,第一句便拉着长音说,姑娘。

     

    我几乎已经忘记如何与人交谈。

     

    7

     

    七月十五日凌晨五时。曾祖母过世。

    接完电话,独自在房间中继续看了一会儿动画片,独自躺在地板上忍不住放声哭起来。

     

    8

     

    已经想不起来在我年幼的时候曾祖母的模样了。从小便是她和外公外婆养育着长大,然而在记忆中,她一直是那般模样,身躯瘦小,驼背相当严重,并且重听。然而身体却很健朗,在我幼时,她尚能够背着我在街坊中大步走动。

    直到高中一二年纪的时候,有一日去看望她,她拉着我的手说这话,突然才发现她已经那么老。她的手苍白得如同一张纸,软弱干燥。那时正是寒冬,替她脱去厚厚衣服,她的身躯已经瘦小到仿似十来岁的孩童。微微蜷起对着墙壁的姿势,叫人心中酸楚。

    再后来数年里,她的身体因为衰老而日间孱弱。

    到去世时,也有百余岁。

     

    9

     

    因为葬礼的缘故,重新回到幼时熟悉的街坊。这么些年过去,一切似乎也未有太大变化。零食摊还是在原来的那个地方,巷口坐着的老婆婆,也好似就那样一口气坐了几十年。

    可是其他的住家,却都已人事变迁。房子也老了。

    小时同外公外婆住的房屋,变得昏暗破败。木质的楼梯也已经松动,被时光腐蚀得一片斑驳。

     

    10

     

    在小说里,写起这个南方小镇。这些下起暴雨时候会积起厚厚雨水的小街坊,不断流淌的河流,过往的亲人,学校盛夏的蝉鸣,冬天深夜削过脸颊的寒风,还有梦里面一个女孩柔软的嘴唇。

    它们刻在最深处,隐秘而暗色的画面,带着阴凉和感伤的气息。

     

    时光仿若洪流,席卷所有。余下的,不过是荒蛮地的海市蜃楼。

     

    11

     

    将博客上的歌儿终于换掉。

    有半年多的时间,它停留在十二月一个日光冰冷的午后。

     

    只是同样,在这个盛夏,当我重新开始听Bark PsychosisHex时,时间也已不是2005年。

    只有南方的烈日,一往如前。

  • 2

     

    2009年在A小姐住处喝完酒的夜晚,我做了一个梦。

    梦中有轰隆隆的海潮声,我低头见到自己赤裸双脚踩在海沙中。夜色太过昏沉,雨水是夏末的冰凉,嗖嗖地扑到睫毛上。我抬起头见到锦,她远远背对着我立着,身躯被混沌的黑暗围裹。

    那一刻她像一棵枯萎的荒草,身躯在天地间裸露黏稠的孤独。

     

    我一度逼近了真相,在飘摇不定的梦境中,它带着苍白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支离破碎,千疮百孔,漏洞百出。这些词相比之下,竟都太过寡淡。炽烈的炼火与刺骨的冰寒,轻易可以将心脏揉成碎末。

     

    在梦中的那个瞬间,我觉得自己的魂魄几近化为灰烬。

    可是醒来之后,我全数忘记了。

  • 第三章

     

     

     

     

    1

     

    与记忆捉迷藏是痛苦的事。就好比明明知晓丢失了的钥匙是在身上的某一个口袋里,可是由于口袋实在太多,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便无论如何也开不了门,只有站在门口将全身的口袋乱掏一阵。

    20092月末的下午,当我坐在公车上时,我就是找不到钥匙的可怜人。我全然想不起我是在何处、在何时遇见了这个叫锦的女人。为何我的记忆中有着与她长谈过的痕迹,而我却想不起分毫。而更无法解释的是,一个如此长谈过的人,为何在我之前与之后的生活中,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无留下。一切好似昨天夜里在醉醺醺的情形下A小姐说起叶朵佚,而我也是这般力不从心。

    我掏出手机来打电话给周海。

     

    你知不知道我有无认识一个叫什么锦的女人?

    你认识的人,我怎么知道。我不记得。

    一点印象也没有?我今天想起这个人来,特别焦躁。

    很重要?

    我不知道。

    一点印象也没有。

    回头想起来和我说。

    好。

     

    于是我又打电话给郭大路。

    其实郭大路本来不叫郭大路,我本来打算叫他作W君。

    当我同别人讲述一些事情的时候,除了你和我之外,一旦牵涉到第三者,我总是喜爱以各种各样的代号替代。这样的讲述可以令事情更加纯粹,可以排除你有窥私欲而我有暴露狂的嫌疑,同时也使得事情不显得那么真实。不真实可以让我有安全感。

    一个以文字为职业和娱乐伎俩的人,最缺乏的往往却是对文字本身的信任。

    因而在我的讲述中的郭大路,其实在现实中既不是叫郭大路也不是叫W君,就好比A小姐肯定不是叫A小姐。郭大路这个名字来源于最后一次同郭大路见面的时候,我同他说:我打算写点东西,可能会说到你,你想要叫什么名字呢?

    他说:你原本打算将我叫什么呢?

    我说:我原本打算叫你作W君,哈哈哈。

    他呃了一声,想也不想说:叫郭大路吧。

    于是郭大路就叫郭大路了。

    且不管郭大路到底叫什么,他终究是我大学时代最要好的兄弟。当我在山羊大学中度过最后生猛的几年时,他显然目睹了一个女青年的走向毁灭的温润之路的全数过程。

    从我的小学时代开始,我想我一直是不知道如何同女性相处的人。作为一个温柔敏感,却也容易心肠狭隘的生物的同类——至少好吧,在她们看来我在生理构造上是同类——我对女性总是抱有小心翼翼不轻易试探的姿态。这也直接导致等到我大学毕业遇见A小姐之前,我一直觉得我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该是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说话。更为遗憾的是,在我遇见A小姐的时候,我已经不再相信说话这回事了。也正因此,我在大学四年间,以至到日后很长一段时间,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只是郭大路。在山羊城念大学的那一段时间里,我时常同他说许多无关紧要或者事关重大的话,好处在于,他总是至少能够装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坏处在于,这样的时间久了,我总是对他抱有疑心——他真的知道我在说什么吗?毕竟我们是如此不一样的生物,在生理构造上。科学的哲学理论告诉我们,构造决定心理。可毕竟,在那几年里,我实在没有更好的说话对象。好吧,这或许该要等以后再来详细说起。

    那么至少在这一刻,我想他或许能够记得,在过去几年里,是否在我生活中出现过一个叫锦的被我遗忘的女人。

     

    电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被接起。

    你好啊。我说。

    你好啊。他显然在上班时间躲在吸烟处偷偷吸烟,声音有相当阳痿的味道,叫人恨不得上去踢一把。

    你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锦的女人,我认识的。

    锦?什么锦?

    我不知道什么锦,一个女的,估计还和叶朵佚有点关系。

    叶朵佚又是谁?

    一个雕塑家,已经跳海死了。

    呃。他迟疑了好一会儿,大概是在认真的回忆。

    我想郭大路对于别人的每一件事都十分认真,小到随口约好的饭局都一丝不苟,他太当真,这不是好事情。

    有没有记得什么?我问。

    锦……你好像和我说起这个人……我想想,肯定不是在学校的时候,是毕业以后的事情。具体我不记得了。

    靠,你怎么就不记得了。我只是习惯性脱口而出。

    他扭扭捏捏委屈地说:你和我说过那么多事情,我哪能全都记得清楚啊大姐。

    好吧,再见。

    再见。

     

    直到那天晚上吃过晚饭的时候,我还一直被锦是谁这个问题困扰着。所以吃过晚饭,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这几年的日记看当时是否有留下什么线索。我觉得自己好似陷入当初自己写过的一个意识流小说的骗局之中,苦苦寻找到底谁杀死了知更鸟,而事实上,我根本也如那个小说的主角一般,根本不晓得到底什么知更鸟被谋杀了。

     

    说起来,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即使不能和伍尔夫一样牛逼,至少也要像纳博科夫那般刻薄又煽情,这就是我当年的想法。当然,我指的是,在我十三岁到十九岁的这么一段时间。(在我十三岁之前,我还一直沉浸在自己的画家梦当中,我可是相当的做梦的好手。)在我十七岁,也就是整整十年前的夏天,我全然沉浸于无师自通的意识流写作中。那时候的我,大概十分满足于见到他人花季雨季着,而我却已经早一步走向了卡夫卡。那年夏天我写过许多荒唐的故事,譬如在茫茫无际的雪地中寻找出口的女人,譬如不断自杀却始终无法遂愿的男人,当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为谁杀死了知更鸟这种傻逼问题纠结的人。

    直到今天我依然能够记得那年夏天有那么一个时间,我关在自己的房间中,连续三天三夜不睡觉,写了三四万字。那几天的月光很好,我关在小房中时,洁白的亮光就扑倒在我赤裸年轻的脚背上。白天的时候我去参加补课,骑着单车穿过小镇的时候,觉得好似梦游一般,可心里面是满足快乐的。

    在那之后,我好像已经很少有那样昏沉沉的坚实的时日。

    后来的我已经不信任文字。

     

    不信任。这是致命的选择。

    生活叫我们都变得多疑,仿佛沉默阴郁的食草动物,躲避在散发野性气息的荒草中,随时准备纵身撕咬。

  • 5

     

    相识不久之后,每天早上锦就会在朵佚家的路口等她。

    那个十字路口有一棵年岁久远的榕树,深棕色的粗壮树干即使再有一个朵佚和一个锦都没法环抱住,站在树下抬头,只看得见荣盛错杂的树枝树叶,即使是冬天也是如此。长长的树须从各个枝条上垂下,有一些只要锦努力跳起来,便几乎可以触碰到。榕树上栖息着许多鸟,黄昏的时候它们纷纷归巢,总是热热闹闹发出叽叽喳喳密集的鸣叫。

    榕树就种在半米多高的水泥花台里,等待朵佚的时候,锦总是跳上那个花台,绕着榕树一圈一圈地走。一般在第十六圈之前,朵佚便会出现。锦于是又笑嘻嘻地迅速蹿下花台,拉起朵佚的手走。

    如果是在早上,榕树下一溜摆开了卖早点的小摊子。桌子是大大的木板摆开的,上面订上的塑料桌布通常也都油腻,几把小凳子供客人坐下,有热腾腾的稀饭和简单可口的小菜,价钱十分便宜。朵佚喜欢吃稀饭,每一次一定要同锦在榕树下的小摊吃完早餐才愿意去上学,锦也会顺由着她。有时因为吃早饭耽误时间,上学便要迟到,两个小孩子倒也从来都不会在意。

    1991年南方小镇的冬天不甚寒冷,但朵佚还是一直穿着一件厚厚的灰色的毛绒外套。是恰到好处的色调,柔软阴鹜。锦觉得朵佚在那个冬天像一只悄无声息的流浪猫一样让人爱怜,时常忍不住揉揉朵佚的头发。

     

    朵佚的父母离婚是在1992年春末,南方小城潮湿的春天末尾的周日。

    彼时朵佚的雕刻工夫相比年幼时候已经精湛许多,用一把美工刀与木头便能够雕刻许多惟妙惟肖的动物。因而那个早晨朵佚早早醒来,本是盘坐在里间自己的床上尝试将一块废弃的小木头刻成两个小人儿的模样送给锦做生日礼物,当外间又一次响起双亲的争执声时,她亦全无在意。

    他们又一次摔尽了所有的碗罐,扑在地上厮打起来。待到朵佚被母亲的尖叫惊醒过来跑出去时,只见母亲正举着厨房用的尖刀,歇斯底里地靠在墙上,对父亲说,你再这样我就杀了你。母亲的鼻子淌出血液落在嘴唇上,头发凌乱,神情亦十分扭曲。父亲在两米之外的地方,坐在地上,脸上被母亲抓出一块一块的痕迹,有几道亦不断在淌血。他仰头看着朵佚的母亲,一句话没有说。

    你们为什么不离婚。

    你们为什么不离婚。这是朵佚当时唯一说出的话。

    母亲手中的刀无端端滑落到地上,父亲起身擦擦身上的尘土,开始收拾房间。

    朵佚回房中拿了美工刀和木头,转身出门。

     

    此后朵佚的父母在迅速离婚,朵佚的母亲回了娘家,朵佚不愿随她一同回去,便住进学校。

    这是1992年的4月。

  • 4

     

    我开始怀疑,我所铭记在心的那些画面,是不是都真实。已经这么多年过去,要用什么才能够证明记忆并没有在感情里面被混淆拼贴甚至是杜撰。1991年的那个黄昏,朵佚回过头来的那个笑容,是不是真的那么确切和合理。我又凭什么能够令她第一次见到我便与对待他人那般不同。而到底真相又是如何。

    其实早在20023月之后,我一直过着自己的生活,工作,恋爱,为现实奔忙,并未留下多少时间用以细细回想。而你知道。随着年岁日渐增长,我们生活里面所要负担的琐事会越来越多,周遭与己相关的人事记忆也开始变得繁重,许多时候我们甚至来不及做出判断,记忆已经被丢弃和更改。

    朵佚死后,我开始发觉自己所能感知的早已愈发稀少,再不会在杂志上看到她的专访,她也再不会拉起我的手半夜摸黑去看她新作的塑像。早年间那些与她相关的记忆,本以为无处不在,却也开始大片大片地丢失。就像在深夜的街道里面独自行走,回头的霎时看见身后照着自己走来的那些路灯,正从最遥远的地方渐次朝自己熄灭来。暗夜迅速朝我笼罩过来。这样的想法带来的惊恐令我无法忘怀。

    我知道我将很快苍老得不想在提及那些过往的年岁。而在此之前,我应该要找个人好好说那些年间的事情了。虽然我已经不能够保证能够一切如实。

     

    很多时候,我依然时常会想起来朵佚年少时候的脸庞,在年少的时候,她就已经拥有一张好看的脸,脸颊的棱角瘦削凌厉得有些像男孩子,却又自有一份阴柔。细的眉毛总是微微皱着,透着一股戾气。眼睛是大并且明亮的,这在日后也一直没有更改。小但是挺的鼻子。看起来无情的薄嘴唇在亲吻的时候却是十分妖娆。

    虽然成年之后,她容貌也一直没有十分巨大的变化。只是那个时候,多少还会有一些孩子气的稚嫩和倔强。

    整个中学时代,朵佚的衣服几乎都是白色的布衫,冬天的时候,会穿上深色的大外套。南方的冬天总是不至于多么寒冷,但她身体天生虚弱,天气一转寒,便要用上围巾和手套。那些厚厚的衣物像堡垒一样裹起她瘦小身躯的每一寸,仿似刻意隔绝着外界,甚至是空气。

    她的话自然是非常少,脸上的线条时常都是僵硬的,很多时候,坐在教室的角落里自顾自地做事情,只有见到我的时候,才会微微笑起来。

     

    这几日我的梦非常繁多。时常梦见的,便是坐在火车上远离南方的小城,身旁是嘈杂的,有天南地北的人们。对面坐着携家带眷的中年男子,吃吃地看着身旁妻小发笑。车窗外面掠过的整片整片秋天的农田和南方矮小连绵的丘陵。低头发现自己还是年少时候的模样,幼小坚韧的身躯,内心却远不是当时那一番坚定决绝,只觉得深深陷落在绝望之中。想要跳下车,飞奔回到朵佚身边。而身体却像是被冻僵一般无法动弹。

    这个梦,在朵佚死之后,就频繁地出现。有时候凌晨时候醒过来,便是一身冷汗,而早已哭得不能自已。在梦里面,似乎还是坦诚汹涌的感情,有粘稠的眷恋和绝望,这在现今的生活里,却是绝少再出现的。

     

    几二十岁的年纪时,我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里生活。住在租来的房间里,白天在小书店里工作,深夜的时候时常睡不着,便会坐在地板上抽烟。

    那时住过最好的一个单间,现在还记得,窄小,但是有陈旧的木地板,小的阳台,很干净。虽然只在那里住了一个夏天,但是一直记得,晴朗的夜晚坐在阳台门口的地板上,可以看到清澈明亮的月光没有遮拦地落在身上。

    那时同朵佚的关系已经逐日恶化,会暗自猜测起日后的生活,想象自己十年之后的模样。一度怀疑,到了那个年龄还是否会轻易在许多时刻里想起朵佚。

    将近十年过去,过往那些年岁的经历已经耗尽了大半生,我的生活看似逐渐明朗平和。对许多人事,也没有了年少时候的莽撞执着。这半年来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日日思索着许多琐碎,步履踏实,仿佛内心坚硬得难再有惊动。不想在梦里面,对自己的感情,依然诚实得如同对照镜子一般,简直明了,扯不了任何谎。

    只是当中茫茫深渊,却也再无法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