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1978年。叶朵佚的母亲终于决定嫁给自己爱的那个男人。或许是出于年少时候盲目却固执的炽热,宁愿和家里断绝关系,也要同那个男人在一起生活。在双方父母均不应允的情况下,两个人便私自结婚。

    1979年朵佚出生的时候,他们还是住在朵佚父亲的单位分配的窄小平房里。只有两个隔间的郊外小平房。外间用来当作客厅和厨房餐厅,夏天夜晚时候关起门来还充当了浴室。里间拥挤地放着一大一小两张床。公共浴室。公共露天水池。电视是到了朵佚上初中的时候才有钱买的。

    不到三十平米的拥挤空间里,无比长久的沉默和逼仄。

    那时候朵佚的母亲或许还以为一切会有转机,然而抱着这样的希望辗转到了1983年,所有细微的争吵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两个成人之间积郁下来的情绪和种种不顺,终于在那一年爆发并且直接伤及朵佚。

    朵佚的母亲曾经是天真脆弱的女子,容易被自己的感情蒙蔽,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所爱的男人无比优秀。婚后的时间里,始终不能够对自己所看到真相甘愿,反复努力说服自己自己所爱的只是大器晚成的男子,总有一日能够带来她所要。却不料男人如此平庸乏味不知进取,甚至愿意这么多年放着一家三口住在单身公寓。内心的失望可想而知,想及自己一生将与这么一个男人一起度过,不由心生怨恨百般为难。

    而朵佚的父亲,本就和大多数人一样能力平庸不够清醒自知并且心智薄弱,又终日在人数稀少无人问津的部门里面无所事事日复一日。没有升职,没有加薪,工作量稀少,年少时候有过的抱负早已经在狭隘的勾心斗角三姑六婆里面消磨怠尽。余下的只有对生活的不满和满腹牢骚,如同所有不得志的小人物一般郁郁寡欢怨天尤人。脾气在逼仄的环境里面日渐火暴,对于妻子的取闹,反应自然愈加剧烈。

     

    争吵,锦说,从朵佚记事开始,似乎他们就在不停地为各种琐事争吵。摔瓶摔碗是时常有的事情。好多时候,对待朵佚的要求不一,结果便能争执起来。直到朵佚默默退到里间,留得他们互相诋毁互相丢东西甚至在地上彼此厮打。在那么贫穷索然的生活里,倒也真再找不到比对子女教育方式不一更好的争吵理由。另外一些时候,两个人中的一个遇事不顺,又找不到任何理由争吵,就会借由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责难朵佚。

    锦喝了一口水,又一次低头摸了摸身边小女孩儿的头。她说,我想,朵佚的自闭,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你想想,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在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得不到任何的疼爱。双亲将彼此视为至敌,争吵起来龇牙咧嘴如同相恨入骨恨不得咬死对方。

    而事实上,随着年岁增长,后来我们却都渐渐明白,他们不过是内心不够丰盛强大,并且不够相爱,无法站在一起与生活里面叫人毁灭的成分抗衡罢了。

     

    1985年朵佚上小学。此后六年里一直少言寡语,极少和人接触。每天放学自己走路回到家中,做作业,读课文。然后无所事事。

    那时侯就会喜欢在平房四周晃荡,无人看管。平房四周是大片大片的农田,种满了油菜和地瓜,有一些田埂,刚刚好让朵佚走向远方。通常都是黄昏,很多晴朗的时日,朵佚从家中出来,放任自己朝着下沉的斜阳走去。途中会遇见一些长在路旁的幼小野花,颜色艳丽。或者一泊并不清澈的水。偶尔也有一两座尚未完工或者由于各种无法得知的缘故荒废而的房子,红土砖和钢筋都暴露在外,墙壁甚至还没有抹灰。

    吃饭时间快到的时候,就回家。

    也有那么一两次,走得太远,花了很长时间才回到家中,已经错过晚饭时间,母亲便会责骂一番。倘若她那日刚好心情不好或者刚和父亲争吵完,或许还会找出织毛衣的小竹筷来打朵佚。

    每天晚上,无一例外地,朵佚会早早刷牙洗脸爬上床。

    那时朵佚为数不多的玩具包括一盒从父亲桌上偷拿来的订书钉,一小团由于已经揉过太多次颜色变得灰暗肮脏的橡皮泥,几块自己在外面捡来的石头和一把生锈的刻刀,还有一套老旧的积木。这套积木也不知道是哪个尚有联系的亲戚发了善心送来的。原本涂在上面的鲜亮彩漆早已经暗淡,木头也已经不干净,沾染着各种来历不明的油污。

    直到小学即将毕业,朵佚始终用它们玩着同样的游戏。每天晚上早早爬上床,取出那套积木,搭建起房子。有漂亮的白色(虽然已经不再是纯净的白色)拱门,棕色的木头走道,一道绿色的栅栏围拢了一个家。一枚完整的订书钉倒扣着就是沙发座,一枚紧靠着竖立就成了沙发背,四枚就是一张舒适的大床。还可以把订书钉折断成小块,那就有了床头柜和小凳子。橡皮泥能够捏成落地台灯,电视,还有石头刻成的笨拙小人儿住在房子里面。

    这样折腾着累了就顺势躺到被子里面,蒙起头,蜷缩着瘦小的身躯,没有声息地入睡。

    迷糊之间总还能听到外间的坚硬的沉默或者更多时候是肆无忌惮的相互指责。

     

    而朵佚的童年,孤独凛冽但也是终究如同所有的童年一般平缓地成为过去。

  • 2

     

    记忆之中1991年的秋天带着夏天末尾干燥而陈旧的气味,南方小城镇的重点中学有着简陋的教学设施和成片的绿树,大把大把的阳光明晃晃地穿过破旧的窗户落在教室灰色的水泥地板上。午后两点空气中是温热的风,老师在黑板上讲解从没有听过的题目,没有风扇,汗水迅速湿透所有人的衣服。刚进学校的陌生孩子们兴奋而小心翼翼,下课时候节制地彼此试探着,然后终于捱到放学。

    傍晚的天边有明红色的晚霞,铁皮搭起来的自行车棚下不寄宿的孩子们拥挤成一团辨认着自己的车,蜂拥出校门回到自己的家,向父母讲述起新学校的见闻。寄宿的孩子很快成群结队跑向食堂,唧唧喳喳唧唧喳喳,熟悉或不熟悉的人交谈着。

    那年的九月和十月身边的孩子应该就是这样过去的。

    如果在那年十月末的黄昏,锦没有在教室前面铺满沙子的空地上叫住朵佚的话。

     

    你知道。锦说,我对于她根本算不得什么,她是真正被自己所拖累的人。就算那个黄昏我没有叫住她,她还是会在多年以后死在那片海里。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所以对于这个女人,所有的假设都是徒劳,不管重新再来多少次,结局都不会更改。

     

    而在那个终于稍微有了点凉意的秋日黄昏,在日光即将散尽的沙地上,自行车棚里的车子已经剩下寥寥的几辆。小小的锦看见小小的朵佚从隔壁的教室走出来,手中拿着书,和往常一样神情淡漠。锦突然叫住她,喂,叶朵佚。

    朵佚回过头,然后轻轻地嗯了一声,稍稍放慢了脚步。锦追了上去。

    一路没有任何交谈,也不觉得尴尬。这之后的许多许多时日,她们在一起都是这样的沉默。如同至亲,连言语都成为客套。

     

    是应该有这样一个平淡寻常的开始的。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同一个中学里面,有着同样优异的成绩和稍微的芒刺。一个招呼,就已足够预告这一生的所有甜美和痛楚。

    那时候叶朵佚已经稍有病兆,自闭症虽然轻微,却如同没有光亮的夜晚,侵蚀了所有触碰他人的可能性,加之性情敏感激烈,身旁自然从来没有任何玩伴。锦在那时却是刚毅鲜明的孩子,能够在群体里面自由出入,和周遭的人玩闹没心没肺地说笑给同学讲解习题,她是内心有界限的人,对于无感情的人,知晓如何礼貌并且克制。

    二人的亲切感是一开始就有的,就在那个日光渐渐退去的黄昏,朵佚并没有像对待他人的那般躲避开锦的招呼。她回过头,冲锦微微拘谨地笑了。

     

    你绝对不能想像,锦说,时至今日,我还能够清楚地在脑海里面勾勒出那短短几分钟内的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那一刻日光落在她脸庞上的光影,她唇角的弧度,以及稍稍翘起的几根不服帖的短发,我全部都能够记得。

    不。我能够想像。叶朵佚有一张好看的脸。我能够想像,在那个黄昏,那张尚未成型的稚嫩脸上本有着僵硬的线条,却在回过头的那一瞬间,在已经变的橙黄的甜美的夕阳光线里柔软地洇开来。

    如果真是必须这么表述,那么,命运在那个如同老照片一样泛黄的秋日午后,已经开启了它含义不明的所有注定。自此以后,一切自以为是的选择,都指向了归途。

  • 详情请点击此处

  • 第二章

     

     

     

     

    1

     

    掉进冰冷的水里,死亡成为巨大的甜美幻觉。我爱她的时候,事情就是这样。黯淡,刺骨,在最冻的水里面,周遭一片死寂。甚至听得到血液流动的声音。

    她说着,突然自嘲地笑了。

    她有一张寻常的脸,肤色发黄,指尖有长年吸烟留下的微黄的痕迹。她的眼睛不大,嘴唇亦很普通,侧面有些扁平。特别,却不漂亮。

    低头摸了摸身边小女孩的头。小女孩很安静,趴在桌子上,双眼直视着我。

    窗外的雨依然在下。没有声音。

    时至今日我已经足够清楚,即便当初我能够在她死之前告诉她我还爱着她。她也不会和我一起活下来。

    她是知道的。这叫人沮丧。她说。

     

    后来这个叫锦的女人按灭烟头,牵起小女孩的手,起身离开。

    此后她就再没有出现过。

  • 4

    我不信任记忆,一如不信任人的话语。

    比如此时此刻,若要回忆起昨夜A小姐身上橡胶的气味,我或许大致还能够记得,可是其程度大小、气味好坏,却早已经无从判断了。而对于更早之前发生的人事,我更是不敢贸然记起。就好似我在很长一段时间,一直相信在很小时候,母亲有一位友人是将房子建在一泊湖水上,我们还曾在一个阴沉的周末午后前去拜访,那片湖水叫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难以忘怀。然而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样的人,根据母亲的记忆,是从来也不存在的——又或许有可能,母亲也遗忘了呢。

    记忆都是被诗化的、篡改的、置换的、面目全非的。

    即使是疼痛的,也早已被变成甘美。

    信任记忆的人是悲观的,他们认定所有的美好都已经只是存在于过去。

    而不信任记忆的人,他们知道所有的人事都会一往如前,成为记忆。不论在发生的当时,或是在成为记忆之后,唯一不变的是,都没有意义。

     

    没有意义,这就是我在此时对一切人事判断与归结之一。

     

    在我十五岁左右年纪的时候,我能够记得住自己行过的每一条路,摘过的每一朵野花,还有夏天黄昏暴雨来临之前天空中云朵的形状。我还能够记得那时候同相好的女孩子们说过的每一句话。那时候我以为自己是个小超人,除了数学公式之外,什么都能够记得一清二楚。可当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发觉身体中存放记忆的空间已经逐渐有限,我不得不将其中一些丢弃,以腾出微薄的空间供给即将面临的人事。

    全身心投入每一件人事之中,仿若在火车自远方呼啸而来的那一刻纵身而下,只求活的猛烈,不在乎粉身碎骨。这是我那时候时常犯的错误。却因为如此,经历的强烈感变得过分均匀,记忆因此繁杂,使人变得健忘。

    没有一个无数次卧轨的人能够记得住每一趟列车的不同。

    当然这其实只能证明我是一个健忘的人。

    一个健忘的人不信任记忆是可以原谅的。

     

    然而我却时常因不信任记忆而得到微小惩罚。

    这天夜里喝完酒睡去之后,我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醒来,睁开眼见到陌生房间的天花板,花费数秒才叫意识清醒。起床洗漱换衣,A小姐的卧室门紧闭,应该还在睡觉,我睡之后她肯定又独自喝了不少。于是我稍稍收拾了东西,独自出门回家。

    天是阴沉的,温度同昨天相比又低了几度,迎面刮来寒风叫我裹紧外套,缓慢无力地穿过脏兮兮的街道和各种各样面目一致的人们,拖着拖沓的步伐穿出小区去往有直达公车的冷清的公车站。

    公车站在穿过立交桥之后的狭小的街道上,我靠着小站牌边上的瘦弱小树,点了一支烟来抽。我的背后是一处没有人施工的建筑工地,因为僻远,四周也少有人经过,只有我一个人在等车。大概有一支烟的时间,我的周遭一个人也没有,头顶有一朵乌云在缓慢移开胖硕的身躯,阳光薄弱地洒下一道。一群身躯娇小的雀鸟不知从何处飞来,落在我左侧十米处的街道地面上,有一两只俯身啄地上的沙粒,时不时轻巧地跳跃,发出啾啾啾啾的声音十分清晰。风吹过我倚着身子的小树,树叶在头顶发出微弱的沙沙声,一两片树叶随之落下来。

    这是20092月最末一日宿醉的阴天午后。

    就是在这个午后,我突然间想起了锦。

     

    锦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