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水牛城其实是一个小岛城,它就在地图的下方,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岛。如今它已经被各种宏伟高大的跨海大桥与内陆连接起来,渐渐人们已经不觉得它是一个岛城,它变得和任何一个南方沿海的城市毫无二致。甚至有一天,当行车经过跨海大桥去往岛外的时候,我才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以来居住在一个岛上。但这种过分宏观的恍然大悟于我对这个城市的感情并无起任何的作用,我依然住在水牛城的西南方向的环岛处,依然天天行车经过海,依然很少想起来我是在一个岛屿的边缘上行车。

    水牛城是一个生活的好城市,人们都这么说。沿海的南方冬暖夏凉,天气从来温文尔雅。而且它这么小,公车路线繁杂,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去,因而我们至今也没有买车——当然更主要是我们买车的钱都在之前开店赔光了。

    我天天乘坐环岛的公共汽车穿越三分之二个城市去上班,这大概也只需要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尽管有时候我希望这个时间可以长一点,但它从来没有让我迟到得太过火。有时候我也踩着自行车去上班,这通常是我觉得自己又开始长出小腹或者大腿正在变粗的时候。但这样的时候并不多,所以没有意外,我总是在早上745分醒来,哈欠连天地抹一把脸顺带梳理一下头发,把随身携带的大包胡乱塞一把,然后出门去等公车的时候顺便点一支烟让头脑彻底清醒过来。

     

    2009年春天的水牛城,同往常并没有不同,它依旧是一个叫我在不恍然大悟的时刻里完全忽略掉它是岛屿这个事实的城市,而它的春天也同往常的春天没有两样。

    我生平最恨的便是南方的春天,即使在水牛城,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好转。南方春天很少见晴,空气中总是布满密密麻麻的水气,好似一不小心点一支烟,就会有斗大的水珠凭空落下。早晨打开窗,到黄昏回到家中,便可见到一粒一粒的水滴从墙壁上滑落下来,一道道好似无数蜗牛爬行的痕迹。夜里洗热水澡,不消十分钟,浴室中的水气已经浓重得叫人呼吸都有些艰难。而被子似乎永远粘着一滩滩的水渍,永远是潮湿的。

    更可恨的是,每每到了深夜里就要无声无息下起绵密的雨水,滴滴答答一直到天明都不会停。清早醒来,雨虽然已经停下,地面上一滩滩的水迹也总是叫人觉得十分厌烦的。

    南方的树木总是要到二三月份天气逐渐转暖,雨季到来之时才开始刷刷落下,这一年的春天同样如此。早晨去上班时,经过小区楼下,总可以见到大片大片被雨水打落在地的阔叶,因为雨水混杂着尘土又经人一番番踩踏,它们早已结成一小板一小板黏在地面上不成了模样。黄昏回来时,地面是早已经干燥得看不出昨夜的雨水,昨夜的落叶也早已被打扫。这时候空气中往往一丝风也无,人走在其中便好似突破一层又一层可以感知的水雾,心肺都不由快了几分运作。而偏偏在这种时候,头顶的树木往往会突然间砸下一片落叶到眼前,直愣愣的姿势,一点不似秋叶有飘摇的美感,唯有讨人厌的真切。

    2009年的这个讨人厌的春天我处于心力交瘁的危机之中,并且犯上了轻微的失眠症,每天夜里需要翻来覆去直到凌晨四点才可睡去。周海嫌弃我每天夜里翻身弄得他睡不踏实,还时不时要起床走动,便要我睡觉时候同他保持距离。因而这个春天的夜里我总是孤零零躺在我们大床上的右边角落,抱着被子睁着眼睛听着厚厚玻璃窗外阳台上传来朦胧的雨声。或者实在放弃挣扎就起床到客厅沙发上看书——问题是,人到了二十七岁,已经不是每个时候想要看书都能够读下每一行字。遇见书翻过三五页我依旧不知自己所读何物的时候,我便只好拖着坐垫盘坐在窗前。虽然夜太黑,七楼的窗外是见不到雨水的。

     

    我在二十岁出头就已经不太能够记得一些亲密过的人了和发生过的事情了。比如我二十岁的夏天,发小结婚千里迢迢发请帖到山羊城给我,我都需要十分费力才能想起来她的脸。而关于她是如何作为发小陪我度过我的童年和青春前期,我是已经全然记不得了。我想之所以会如此,大概是因为我从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就已经深信所有的记忆都一场毫无意义的主观篡改,我在那时候就大概已经在潜意识中意识到生活总有生猛的时候,不是诗化的虚无可以解决的了。当然,这也只能是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对二十岁的自己的一场揣测罢了,至于二十岁的时候我真切是怎样想的,那也已经是无法证明的了。

    但是在2009年这样心力交瘁的春天雨夜里,我会想起来一些早年的人的脸孔,应该也不算是太过分的事。而天亮以后,我也只会揉揉眼睛伸伸腰肢,起身洗个热水澡,然后点一支烟出门上班。在雨夜里面我到底想起了谁,想起了什么事情,就又一次被我迅速的遗忘了。

    毕竟到了这个时候,对谁都已经无关痛痒。

     

    我工作的地方在水牛城东北方一个最繁杂的商业地带附近,在去往它的途中公车将经过无数个红绿灯,而最叫人恨不得扑上去咬掉的便是最后一个立交桥上的红绿灯。这个红绿灯的可恨不在于它每次红灯有多么久,而在于倘若我的公车左拐,那么它将有间隔三十秒的一个长达九十秒的绿灯可以畅游通行,然而我的公车需要直走,这就意味着它仅仅有三十秒的时间。这三十秒,大致等于当我远远见到红灯时候心花怒放直到我的公车正要通行而过的时间。这意味着,一般而言,运气不好的情形下,我需要等待两个红灯才可抵达就在我眼前的那座一点趣味也无的大楼去上班。而我从来没有胆大包天到认为我的运气是好的。

    在公车经过最后一个红绿灯之后的站点下车便可以见到一座长相普通全无趣味的高层建筑。我工作的地方就在它的十一层。作为水牛城一家时尚文化杂志社的办公地点,它和其它任何商业办公的地方并没有什么不同,电梯升至11层,叮一声之后,是一个大厅。沿着厅堂直走,我们的杂志社就在最尽头的门后面。它是一个复式空间,楼上属于杂志社的高层人员,当然我只能在楼下的角落的一个小格子里打混。

    要说我们杂志社与其它地方有什么不同,或许也只有职员们桌面上的仙人球类的植物多一点。而这一点,完全不能作为杂志色的特色,这完全是因为我们的美编A小姐。

     

    A小姐现年二十五岁,瘦小平胸,皮肤光滑,薄唇大眼,长年留着蘑菇头,在她不说话的情况下,看上去仿若不谙世事的初一年级的小姑娘,是个叫人恨不得冲上去一把推到的小LOLI,而且A小姐的声音也是相当甜美。然而不幸在于A小姐甚为热爱说粗话,脾气火爆,动不动就问候人家的父辈先人。据说这个坏习性已经同泡泡糖一起伴随其长达八年,大概也很难再改正过来。

    A小姐热爱仙人球、泡泡糖以及薄荷凉烟,每回碰见A小姐,她若不是在抽烟,口中必定嚼着某种台湾产的泡泡糖。这种泡泡糖的外壳有些类似杜蕾斯锡纸包装,它与大大卷或者其它泡泡糖的不同在于,它具备超强柔韧性,随便一个不怎么会吹泡泡的人,都能用它吹出一个吹弹可破的大泡泡来。但是,A小姐的神奇之处不在于她狂热地吹泡泡,而在于她吹泡泡相当优雅且不着痕迹,不似我们这等平庸之辈泡泡破了之后粘得满下巴。

    方才说过,A小姐热爱仙人球,其程度同她的言语一般火爆,她来的第一天,便携带大量形状各异的小仙人球盆栽,将其摆放于各个职员桌上。而她的桌上更是满坑满谷,除了动漫时尚杂志、动漫周边产品之外,基本上都埋葬在仙人球海中。从这一点可以看出,A小姐是一个难得一见的万劫不复的火爆女性。

    在杂志社,我和A小姐的感情最好,所以她也最时常问候我的父辈先人。

     

    2009年初春的这一天,确切说是2009年的二月末尾的这一天,事情是从A小姐开始的。

    这天晚上A小姐正蹲电脑前在做最后的几个文章的排版(A小姐即使在白昼正常上班时间同样肆无忌惮,每每一开始正儿八经坐着在排版,到最后总是整个人蹲到了椅子上,鞋子早已是踢在地上。),她和我一样坐姿极其不地道,弓得相当厉害的纤细背部以及在电脑屏幕下闪闪发亮的大眼使得她看起来像极一头猫。她时不时抬起眼来,问我:怎样,要不要?我一如既往地说:等做完事情再决定。她则轻车熟路答道:操你妈。

    从晚上一起吃饭时A小姐便没有停歇过重复地邀请我加班完同她回她住处喝酒,她神经兮兮地强调她买来上好的白酒和荔枝,酿了极其纯正的荔枝酒,恰好是到了可以喝的时辰。而我之所以不愿一口干脆答应下来,自然也是因为摸透了A小姐的秉性。以她的话说,喝酒分两种,一种是为了方便交流,一种是为了醉,而她是一点和人交流的兴趣也无,自然是越快醉越好。因此A小姐向来喜喝烈酒,咕噜咕噜用大杯子当汽水一般灌下,她只求不省人事迅速醉倒。而不幸的是,A小姐的酒量其实非常之好,从来约人喝酒,她都是最后醉的人。

    虽然如此,后来我还是随A小姐去喝酒了。

    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春天夜晚加完班睡不着的凌晨四点还能做些什么更有趣味的事情。

     

    这天夜里未到三点时外面又开始下雨,空气里面都是南方春天泥土的气息。

    凌晨四点我们结束所有琐碎事件,A小姐用她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廉价旧电动自行车带着我回她住处。外面仍旧不徐不疾地下着雨,她穿着一件年代十分久远的塑胶雨衣,原本的粉红色已经发白,我躲在她身后用雨衣下摆勉强遮挡着雨水,雨衣内有浓重橡胶的受潮的气味,雨水顺着下摆落在我的后背上万分冰凉。

    A小姐的电动车在雨中刷刷前行,此时昏黄路灯照耀着茫茫街道,一个人影也无。

     

    A小姐的住处在城北一处人员流动复杂之处,小区附近有从事各种行业的外来人口,街道肮脏拥挤,窃贼众多。也因此A小姐才得以用相对较低的价钱租下一整个二室一厅的小套房。独居给A小姐带来的最大好处莫过于可以肆无忌惮频繁更换各种男伴——A小姐除了泡泡糖、仙人掌和薄荷烟之外,似乎再没有可以稳定地维续感情的对象。

    这天夜里A小姐带我回到住处之后,她立刻将雨衣随手丢在玄关,冲进厨房端出酒来。

    我擦干头发换上她的衣服,打开客厅中糟糕的音响,挑一张碟来听。A小姐庞大的碟片架上唯一较为安静的专辑竟是一张外壳破破烂烂来路不明的盗版肖邦小品,而且显然不似是她买的。

    她随我一同坐到沙发上。

     

    所有的喝酒都会产生各式各样或者正儿八经的、或者嬉笑怒骂的、或者故作深沉的、或者欲死不能的对话,具体产生怎样的对话视我们所遇见的人和时地而定。有一些人只可用以一同嬉闹,有一些人只合适一同讲黄段子。而大体上,无论如何,与我而言所有的谈话都如吸烟一般,不会带来任何实质的生活改变。不论夜多么静,音乐多么恰巧,我们都已经过了为了一席话辗转反侧的年纪。

    信任言语的人能够以各式话语活动面部肌肉,保持皮肤年轻紧绷。

    不信任语言使人老得快。

     

    我与A小姐喝酒时,各式各样的话皆可扯淡,只是最终也都无关痛痒。就像这个夜晚我们说了无数转瞬即忘的话,从A小姐的历任男伴一直到我的腰围。倘若不是某个瞬间,A小姐说起一个名字,那么这个夜晚将和之前将别无二致一往如前。可惜所有值得说起的都是异类,你知道的。

    我已经想不起来当时话题行至何处,只记得A小姐将身子蜷起来依偎在我身旁,身上尚有刚才穿过雨衣残留下的橡胶气味。她用喝过烈酒闷闷的鼻音问我:你还记得叶朵佚吗?

    A小姐不如此突然同我说起这个人,我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想起来这个人了。又或者也许会,我不知道,但是至少绝不会是在这么糟糕的时刻,这么讨人厌的春天,这种下着雨、好似永远不会天明的凌晨五点。然而正当时,当A小姐问我的时候,我竟然一丝一毫也回忆不起这个名为叶朵佚的女人。我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姿态将全身瘫在沙发上,慢吞吞呡掉杯底的酒,懒散地问:那是谁?

    她直起身,一边给我斟上酒,一边自己端起杯子,说:操,就是那个雕塑家,女的,高高瘦瘦大眼睛,你好像和我说过她死之前你还采访过她。她去年秋天跳海了,你不记得?

    叶朵佚。我重复着名字,脑袋里面缓慢浮现出一张模糊的脸,在阳光和白色衬衣映照下带着微弱光晕的脸,挺的鼻子,薄的嘴唇,冷的眼神,轮廓不清。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我竟然如此长久以来都不愿意记得,即使在这一刻,竟也不太乐意想起来。

    她怎么了?我问。

    她母亲最近找人想出一本关于她的回忆录之类的东西,我接到装帧设计的单子。

    哈。我冷笑了一声,好似对她的生平了若指掌,说:亏她想得出来。

    这是这个晚上唯一我尚记得的一段对话,而后我们又喝了许多酒,说了许多下酒的话,。后来我和A小姐说我要先睡了,然后我走进的次卧,关上门,裹上被子,天旋地转便睡了过去。

    隐隐约约我还记得睡前听见窗外冒然下起了瓢泼的大雨,房间转眼被天地硕大的孤寂填满。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 你们是美丽受伤的麦子。

  • 第一章

     

     

     

     

    1

     

    在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我常常被一些潮湿的莫须有的理想主义与英雄情怀日夜折磨着无法安眠。那时候我总是觉得苦大仇深,觉得生活太操蛋,觉得自己是一枝卑微单薄的麦秆或者一朵即将被风吹折的野花。我总是憋着一股盛气,孤零零在同我所不知晓的意志对抗。后来我发现根本找不到所谓的不操蛋的人生,我发现我的周遭只有遍地股市、IT、还有充满娱乐精神的健忘人们,于是我只好将全身的过剩的力气都花在恋爱上了。

    即使在那时候,我还是相信自己同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

    我的爱人也是和任何人不一样的。

     

    在我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依然是十几二十岁的小个头。我的脸色有点枯黄,披散的头发也经常沾着尘土。因为长年吸烟,手指和牙齿已经不那么洁白了。眼睛是从来不大的,眉毛鼻子耳朵嘴巴也从未有什么特异,右眼角的倒是有一个泪痣,不过好像也很少有人注意到。正面看去,我与人群里面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区别。侧面看去,我的脸的轮廓缺乏立体感,而下巴稍微有一点向外凸出。如果这算得上点特别的话,我也实在不觉得惭愧或是骄傲。

    就是在我除了下巴稍微有些突出之外依然其貌不扬别的二十七岁,我身上一切事关主义的想法都已经被毁掉了。

     

    在我二十七岁的现在,我过着的生活和任何诗化的浪漫的主义都没有了干系。

    或许我现在还是觉得我自己和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我的爱人也是和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

    不过即使一样,应该也没有什么要紧了。

     

     

     

     

    2

     

    在我还年少的时候,他们都说我杨四喜是个特立独行的姑娘。特立独行这个词或许还是有点儿太文化了,生猛或许更合适些。桀骜、生猛、喜怒无常这些词都可以用上,并且顽固得似一头牛犊。但是这都是骨子底头的东西,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看出来的。我一直更愿意相信在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我一直努力在维续尽量平和的表面,我不乐意让我的父母发觉他们生出来的是一头犄角不断硬实起来的小黑牛——那样他们大概就不可能放任我四处流离长成大黑牛了。不过我终究身上不是先天斗牛的种,而基本上,到最终大概只能是只看起来有点凶悍的水牛罢了。你知道水牛的脾气除了有点犟之外,基本上都很温和。

    当我还是个生猛的姑娘的时候,为什么会有小伙子甚至小姑娘喜欢我呢。这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看一个明知故犯,执意要撞得头破血流的人,特别的有意思吧。何况这个人又是一个姑娘这种更为奇特的物种,事情就变得更加可观了。

    至于我后来遇见了一个一样生猛的小伙子,我们怎么样把彼此折腾得再也生猛不起来,又或者我们怎样一起度过了从生猛到不生猛的时光,这都已经是后话。我只说就在当时,当我还年少,也就是我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我生猛地把自己的头撞向根本不知所谓何物的人世规则,那滋味也的确是不好受的。有很多个夜晚,那些不好受的滋味会折腾得我生不如死,在心理上这是撞了南墙不回头与钻牛角尖的结合。

     

    我到底想要说的是,人生里面总有那么些个夜晚,什么事情烙得脑袋咯咯响,时间变成牢笼和夜色一道将我们围困。那些夜晚里面我们简直丧心病狂地祈求着能够出现时空扭曲,好让我们钻进去消失不见或者更幸运点,被送往之前暖洋洋的白天暖洋洋地回避这一切。这说明人生总还是有一些生猛的时候,我们也难免有疲软要死的瞬间。而有一些人,就真的在这样生猛的夜晚里疲软地死掉了。

    我要说的还有,后来总是有一些早晨,天微微亮的时候我们醒了过来,发觉自己一如既往神志清醒地呼吸着,而夜里面的事情大都已经记得不太清楚。随之我们又发觉,白昼的亮光与我们希望时空扭曲时被运送去的那些暖洋洋的午后竟没有丝毫区别。这说明我们扛过来了,当然这也说明人生再生猛也无法维持永久,而我们也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么疲软。

    而不管怎样,这些生猛或者疲软回头说起来其实也都没有什么可怕,这至少意味着我们的生活还有高潮迭起的希望。

     

    而我的此时的生活与这些生猛的夜晚或者疲软的早晨相遇的机会已经不大了。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

     

    从社会意义上而言,我在水牛城的一家杂志社做编辑,同时兼职翻译。而我的曾经生猛的爱人周海,如今已是我法律上的丈夫,则是另外一家杂志社的主编。

    我们相识九年,结婚三年零两个月。一起从山羊城迁徙到斜晒城到水牛城,一路扬尘飞土。做过一家倒闭的书店,一家入不敷出不得不转手的小客栈,还有一家因无证经营被查封的小酒吧。

    目前我们众所周知已经不再生猛,没有精力和体力再接再厉。因此我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坚持着自己操蛋并且不软不硬的尴尬生活,默默吃饭,默默睡觉,默默刷牙洗脸行车走路。做爱的时候或许会发出一点声音,更多时候因为太累也发不出太多声音,于是默默做爱。

    我们连孩子都还没生出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身体很不好,因为是早产儿,所以时常有各处不舒适,频繁出入于医院。那时候我经常发高烧,一发烧就做同一个噩梦。

    当我长大一些,学会了遣词造句和瞎编故事以后,我一直试图细致地描绘出那个噩梦,但从来没有成功。那个噩梦没有任何可以追忆的实质性的内容与画面,不属于画面、声音、气味或者以其它正常渠道所获得的体验的复现,而更接近某种灵魂感知。在梦中我的灵魂顺着一条笔直纤细的黑色线条急速呼啸而去,那条细线既无始也无末,周遭是更为可怕的真空。彼时我在梦中全然不知道自己身为何物,又将去往何处,因而充满了无限的恐慌。然而灵魂因为不具备形体,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觉得不如即刻散灭掉。

    后来当我再回想起来这个梦,它开始被强加强烈的主观暗示性。它简直是挤眉弄眼同我说它就和我如今的生活如出一辙。

     

    如今我的生活便是在那条细线上默默呼啸而去。

    我不知道自己身为何物,将要去向何处。

  •  

     

     

    《潮汐》

    表演者: 便利商店
    发行时间: 2009-05-16
    版本特性: EP
    出版者: HS2 ST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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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末的南方早晨下着细细的雨水。

    是这样的早晨,缓步绕长长的路走回来。

    点一支烟。

    房间很安静,只听见窗外雨水滴滴答答的声音。

     

    最先听的是《暗涌》,吉他拨弦缓慢地溢上,退下,又溢上。

    全然颠覆过往的旋律,带着截然不同的听觉延伸。

    同那个像极了the verve的唱片封面一样陌生。

    电子感消失了。科技感和喜爱显摆的时尚感也不见了。

    铺叠而来的迷幻。

    所有记忆中骄傲哭泣的少年,躁动的灰色田野,嬉闹躁动的悲伤城市还有直来直往的年轻爱情,在一个瞬间全数被晃动。

     

    画面模糊了。

     

    很奇妙。

    昨天夜里还在听《风景》。

    这么些年一直都会记得郭硕唱“他不知所错地看着我,无话可说”的时候每一个字的腔调。在高中时代最末一段苦闷的时间里,也曾长时间关在房间中跟着每一段旋律一遍一遍大声唱。

    却都静默了。

     

    就好像。

    就好像所有在青春期困扰着我们的,那些不可救药的自我意识,那些急功近利的莽撞盲目,在终于不再紧抓不放的时候,一瞬间全部被海水覆盖了。

    大量的弦乐、更为复杂的编曲、空灵感,还有略微有些刻意的吟唱。

    他们试图同你讲述的是更为妥帖深厚的爱情,是失眠夜晚的孤独来袭。

    虽然在一些细微处,依旧可见旧日的轻狂痕迹。

    或许他们需要要么更为深入精确、要么彻底模糊淡化的人声与歌词。

    但至少你知道他们在前行,往更为纯粹的地方而去。不再是单纯的酒精与汗水,情欲的冲动与惨淡的年轻。

     

    你于是开始怀疑,是不是青春期真的已经过去。

    还是我们在其中微渺前行,而它早已漫长得无法察觉。

  • 1编号FZ0523的黄昏极其附属。

     

    那个黄昏我在热浪尚未退切的陌生街道旁点了一支烟抽。

    是天色尚未全然暗下的五月末,扑面而来的热气和匆忙行走的男男女女那么相似,温泉宾馆的霓虹灯在不远处不厌其烦地闪烁不止,几乎无法感知的晚风带着夏日夜晚的热切气息自身体两旁无声而过,这一切同一年前的某个深夜毫无相似。

    那个深夜落落同我迷了路,二人蹲在芳草横街附近的某一个马路旁,将烟蒂摁灭在柏油路面上,说一些直到今日无端端还能够记得的话。当我如今在全无相干的另一端城市街道上再次想起时,那些充满文艺性质的软弱感伤竟然已再无法击穿我的内心。

     

    后来的一个黄昏,我走在另外一条街道上,天色已经渐渐暗下。

    我正儿八经地站在公车站旁——不再是以单只脚为重心的姿势——我的双腿一样笔直,只是背部依旧有一些不够笔挺。我打着伞对着一辆一辆的公车唱,看这就是让我迷失的那座城市。

    上一回我自心中哼起这首歌,是在一个光秃秃的冬天的山顶。

     

    2泛滥的白昼与精神亢奋的夜晚们。

     

    在泛滥的白昼里,我学会了做清蒸鱼、可乐鸡翅、鱼头汤、手工蛋糕、各种家常菜,并且开始有无论何时迅速听从自己的直觉的觉悟。

     

    在精神亢奋的夜晚,我以各种方式消磨着自己的意志与精力。

    我喝酒、笑、唱歌、哭泣、写字、走来走去、刷牙、抽烟、看天空、制造饥饿感或者其它更为无聊的缺口。

    可这一切积极的抵抗都不如一颗消极的强力感冒药。

     

    先要直视,而后才可跨越。

     

    3内在的宿命、爱情以及永不满足的映照。

     

    有一种宿命存在于人的体内,它同外在的宿命全无相干,它引导人前行并作出选择,并且全然不由人自身控制。那么这种内在的宿命与一切幼稚的自欺与自我暗示显然不同:它没有规律,无需亦无从引导,彻头彻尾的不可控。它不是可以明知故入的陷阱,也不是诗化的情感与可耻的自怜。它绝不是一个可选择与经验化的过程。

    只有当这种宿命真切存在,那么爱情才得以成立。

     

    我十分无耻地以充满上帝感的语气反复论断,人该如何从荷尔蒙、体内激素、太过亲切的社会满足感、征服欲、可控感以及自我怜悯之中分离出仅存的那一丝爱情。与此同时我卑渺而毕恭毕敬地听从自身的一切自以为是。

    寂寞或者反复被说起的文艺论调不应在此处被提起,它们带有太过强烈的自我怜悯与依恋,混杂着情欲的腥味以及做秀一般的虚伪。我们何以照着镜子赏看的却只是一袭衣裳而非自己。

     

    人对于他人的依赖来自于从未可停止的自我映射,人需要通过社交于他人的眼中产生映射,并对之加以描绘来构建自我,这是孤独和内心的从未可遏制的软弱所产生的欲望。

    但与此同时,肯定存在一种相对自足的,以最低限度的映照、最高限度的自处确立的自我。这并非理性,亦无高尚可言,仅仅是反面的欲望,是相对可把握的控制权与另一种自我满足感与前行感。

    这是我的目的。

     

    4信任与出尔反尔的学习。

     

    理性是徒劳的,再理性的人生也无法引导一个理性的最终解答。

    因此,否定与怀疑都是轻而易举,我们早已学会似多疑的冷血食草动物一般将自己埋藏于群体的角落,心中布满虚无主义的幻象和虚伪的悲天悯人。

    但我仍旧信任人胜于时间。

     

    陌生人说,人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出尔反尔。

     

    5字。

     

    唯爱与孤独永生。